火灾报警,是人们发现起火时,向公安消防队或单位、村镇、街道的领导、群众及附近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发出火灾信息的一种行动。《消防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人发现火灾时,都应该立即报警。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所以,我们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报警前要冷静地观察和了解火势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报警,防止惊慌失措、语无伦次而耽误时间,甚至出现误报。报警时要牢记以下8点:
(1)要牢记火警电话号码“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拨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其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和灭火战术。
(6)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车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位置展开灭火救援。
(7)在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采用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来灭火。
(8)现在很多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通道上都安装了手动火灾自动报警按钮,在这种场所发现火灾,可以用东西击碎手动报警按钮的玻璃或者直接按下报警按钮,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报装置。